售假者自制“全聚德烤鴨”半年賣1.7萬袋
在租用的小院內(nèi)自制“全聚德烤鴨”,半年時間銷售了一萬七千余袋,獲利八萬余元。近日,白某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在北京市豐臺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白某以前經(jīng)營著一家酒店用品公司,此外還銷售果脯等北京特產(chǎn)。在銷售過程中,一些導(dǎo)游詢問白某手中有沒有全聚德烤鴨,客人的需求比較大。
白某就想聯(lián)系全聚德公司進貨銷售,但由于白某沒有取得食品流動許可證,全聚德拒絕和白某簽訂合同。于是,白某以零售價格購買了近600只烤鴨,但因為進價高,很難銷售。
2016年春節(jié)后,白某開始在租用的院內(nèi)自己制作“全聚德”烤鴨。當然,這些烤鴨并非來自全聚德公司,而是在錦繡大地市場購買的包裝好的成品鴨。
但這樣經(jīng)營,利潤依然比較薄,白某再次想辦法壓縮成本,他購買了封口機和包裝袋,自己將散裝烤鴨、荷葉餅、醬料進行包裝,這樣利潤可以翻倍。
2016年9月23日,白某被民警抓獲。當時,白某租用的院內(nèi)正存放著近700只標有“全聚德”商標的烤鴨,此外還有“全聚德烤鴨”包裝袋、烤鴨醬、荷葉餅、封口機等經(jīng)營物品。
根據(jù)白某的出貨單顯示,白某共售出了17922只烤鴨。經(jīng)鑒定,在白某出租院內(nèi)起獲的標有“全聚德”商標的物品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價值共計人民幣8萬余元。
庭審過程中,白某都低垂著頭,只在法官、公訴人提問時才抬起頭回答。
豐臺檢察院指控稱,2016年4月至9月間,被告人白某在本市豐臺區(qū)長辛店鎮(zhèn)某出租院內(nèi),將其從批發(fā)市場購買的無牌散裝烤鴨半成品重新包裝,假冒“全聚德”品牌的烤鴨對外出售,銷售金額共計68萬余元。
對自己的行為,白某表示認罪,“沒覺得賣假貨后果這么嚴重”。他當庭宣讀了悔過書,表示對全聚德公司道歉,愿意盡力作出賠償并接受法律處罰。因為家中有四個老人和兩個孩子,原本自己是家里的頂梁柱,現(xiàn)在全靠妻子一個人操持,希望法庭能給他一個悔過的機會。
“出去之后什么都沒了。”庭后面對老父親的白某淚流滿面。(記者劉蘇雅)
責(zé)任編輯:葉著
(原標題:售假者自制“全聚德烤鴨”半年賣1.7萬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