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縣市頻道 福安新聞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被告單位及法人代表均獲刑!

2022-12-22 23:38 來源:閩東日報·新寧德

近年來,“黑心老板”故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例數(shù)不勝數(shù),勞動者辛勤付出獲得報酬天經地義,難道辛苦一年的血汗錢難道就拿不回來了?近日,福安市檢察院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間,被告人向某某作為被告單位重慶市萬州區(qū)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接福安市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四艘貨船的建造,完工后共拖欠11名工人工資共計22萬余元。該11名工人多次索要工資無果,后向福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該局多次發(fā)出“勞動保障監(jiān)察責令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內結算并付清所欠的工資,但被告人向某某繼續(xù)逃避,拒不付清工人工資。

2022年6月,被告人向某某在浙江省樂清市被抓獲歸案。到案后,被告人向某某將所欠的22萬余元工資全部付清,并得到部分工人的諒解。

最終,福安市檢察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向某某提起公訴。檢察機關結合全案事實以及被告人向某某屬于累犯、到案后全額支付所欠工資、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具結書等情況,建議判處向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福安市法院全部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表示,該案中向某某作為用工主體,應當誠信經營,依法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卻因抱有僥幸心理,認為欠薪只需承擔民事責任,以身試法,最終追悔莫及。而作為勞動者,要增強自身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遇到“黑心老板”時一定注意留存相關證據(jù),善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閩東日報·新寧德客戶端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吳建華 陳昕

編輯:淑琴

審核:林翠慧 周邦在

責任編輯:陳淑琴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
寧德網簡介 版權聲明 聯(lián)系我們 加入我們

寧德網 版權所有,未經寧德網書面特別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

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3512014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號:1309374

廣告聯(lián)系:0593-2831322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 新聞熱線:0593-2876799

寧德市新媒體網絡傳媒有限公司 地址:寧德市蕉城區(qū)蕉城北路15號閩東日報社三樓

閩ICP備09016467號-17 網絡舉報監(jiān)督專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