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縣市頻道 福鼎新聞

兩人“擦身”引斗毆 小事糾紛變成傷害案

2017-03-21 15:53 來源:寧德網 夏巖緣,楊珍珍

寧德網消息(記者 夏巖緣 通訊員 楊珍珍)  “擦身而過”是生活中平常不過的事了,有人會因此擦出一段情緣,而也有人卻因此擦出一場刑罰。近日,福鼎一男子就因日常生活中偶發(fā)糾紛而借故生非,讓自己付出代價。

原來,2016年7月,被告人李某佳在福鼎市某酒吧一過道處,因不滿被準備離開酒吧的被害人蘇某碰撞了一下,便與蘇某發(fā)生爭執(zhí)繼而引發(fā)雙方人員糾纏。被安保人員勸出酒吧門外后,雙方人員繼續(xù)爭吵、推搡。

其間,蘇某出拳毆打李某佳等人,隨后李某佳持匕首與他人共同追打蘇某,造成蘇某頭部等多處皮膚軟組織裂傷,左手背皮膚劃傷,頸前部皮膚表皮剝脫。吳某坐不住了,欲攔阻李某佳等人時,李某佳揮持匕首刺傷吳某嘴角,造成吳面部穿透傷。經鑒定,被害人吳某的傷情屬輕傷二級,被害人蘇某的傷情屬輕微傷。

福鼎市法院經審理,結合被告人李某佳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及悔罪表現等,依法判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并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承辦法官告訴記者,不少故意傷害案,都是因小事引起的。若事情發(fā)生時雙方都能“退一步海闊天空”,那些因雞毛蒜皮引發(fā)的傷害案就可能不會發(fā)生。

責任編輯:葉朝玉

關鍵詞

蘇某 李某 吳某 酒吧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
寧德網簡介 版權聲明 聯(lián)系我們 加入我們

寧德網 版權所有,未經寧德網書面特別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

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3512014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號:1309374

廣告聯(lián)系:0593-2831322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 新聞熱線:0593-2876799

寧德市新媒體網絡傳媒有限公司 地址:寧德市蕉城區(qū)蕉城北路15號閩東日報社三樓

閩ICP備09016467號-17 網絡舉報監(jiān)督專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