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期主動交代非法持槍
男子獲從輕處罰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郭玲玲) 在戒毒所開展深挖犯罪行動時,被強制隔離戒毒人張某某主動向管教干部承認(rèn)自己非法持槍的犯罪事實,并表示此次判刑出獄后定會改過自新,做名遵紀(jì)守法的好公民。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因張某某系累犯對其從重處罰,同時因張某某主動交代犯罪事實,構(gòu)成自首,對其從輕處罰,最終判決張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經(jīng)審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于2017年初,將自己持有的一支單管獵槍置于家中。2017年5月12日,張某某因吸毒成癮被強制隔離戒毒。2017年8月23日,張某某在寧德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戒毒時主動向管教干部反映上述事實。2017年8月28日,福鼎市公安局民警對張某某住處進(jìn)行檢查,并在該房屋二樓地板上查獲一把疑似單管獵槍狀物。經(jīng)寧德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該疑似單管獵槍狀物可以認(rèn)定為槍支。張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于2017年11月8日被福鼎市公安局執(zhí)行逮捕。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槍支不是玩具,任何槍支或者管制刀具都可能成為致命兇器,而買賣、持有、使用這些物品都會受到法律嚴(yán)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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