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稻草引發(fā)森林大火 古田七旬老漢獲刑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鄭曉燕) 來自古田的七旬老人魏老漢在燒稻草堆時,不慎引發(fā)森林火災。日前,因犯失火罪,魏老漢被古田縣法院依法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的處罰。
據悉,今年3月份,魏老漢在古田縣城西街道某村“炭嶺”山場責任田燒稻草堆,不慎引發(fā)森林火災。經司法鑒定所鑒定,這場森林火災過火面積35畝,其中馬尾松74.7立方米、杉木8.3立方米,林種為一般用材林。同日,魏老漢主動到古田縣公安局水庫森林派出所投案。
據了解,案發(fā)后,魏老漢賠償了受害人魏某甲的經濟損失,與受害人魏某乙、魏某丙達成補植復種協(xié)議,支付了撲火人員工資并支付生態(tài)修復補償金,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
古田縣法院委托該縣司法局對其作出審前社會調查評估報告,報告認為其具備社區(qū)矯正條件。
古田縣法院審理認為,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guī)定,擅自在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災,山場過火有林地面積32畝,公訴機關指控其犯失火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應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被告人能主動投案自首,積極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支付撲火人員工資,取得了受害人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遂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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