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兩部印發(fā)意見司法人員參與虛假訴訟從嚴處理
人民網-人民日報(記者徐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虛假訴訟犯罪懲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guī)定司法人員參與虛假訴訟將從嚴處理。
《意見》包括總則、虛假訴訟犯罪的甄別和發(fā)現(xiàn)、線索移送和案件查處、程序銜接、責任追究、協(xié)作機制、附則等7章,共29條?!兑庖姟穲猿忠婪◤膰来驌敉ㄟ^虛假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依法行使訴權,同時為司法實踐提供有效指導。
針對極少數(shù)司法工作人員、律師等參與虛假訴訟問題,《意見》規(guī)定了對上述人員進行責任追究的總體原則?!兑庖姟芬?,對于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參與虛假訴訟的,必須堅持刀刃向內,依照法律法規(guī)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鑒定人、公證員、鑒定員利用職務之便參與虛假訴訟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兑庖姟愤€明確,人民法院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虛假訴訟犯罪案件有關材料前,可以先行采取罰款、拘留等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及時對實施虛假訴訟的民事訴訟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采取強制措施。
《 人民日報 》( 2021年03月17日 10 版)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