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起啟動新高考改革 高中畢業(yè)需修滿144個學分
新增1學分課時用于防控近視
寧德網消息 (寧德晚報記者 孫麗晶) 福建省從 2018 級高中學生開始進入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教育廳日前發(fā)布《關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級學生課程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普通高中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guī)定課時學習并考核合格,方可獲得相應學分。學生畢業(yè)的學分要求為144學分,其中,新增的1學分課時應重點用于綜合防控近視。
增加1個學分用于防控近視
《通知》明確,2018級高中學生總體繼續(xù)適用教育部2003年印發(fā)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普通高中學科課程標準》,使用現(xiàn)行國家課程教材。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修Ⅰ、選修Ⅱ三類課程構成。其中選修Ⅰ課程包含選修Ⅰ(A)和選修Ⅰ(B)兩個部分。
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規(guī)定課程,以及地方或學校開發(fā)的課程。體育與健康由11學分調整為12學分,高中三個學年必須每周至少安排2節(jié),并提供模塊供學生自主選擇;新增的1學分課時應重點用于綜合防控近視,可通過健康知識教育與運動技能教育相結合形式進行。
普通高中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guī)定課時學習并考核合格,方可獲得相應學分。學生畢業(yè)的學分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116學分,選修Ⅰ課程不少于22學分,選修Ⅱ課程不少于 6學分。
6選3選考安排在高三下學期
準備參加統(tǒng)一高考的學生,除須修滿語文、數(shù)學、外語學科的必修和選修Ⅰ(A)課程學分,還應根據(jù)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招生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作為學業(yè)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修滿必修和選修Ⅰ(A)課程學分,還可選擇其他感興趣的學科課程模塊進行修習。
綜合各學科特點及學制要求,高中各科目的學業(yè)水平考試相應安排在高中三個學年進行,不得提前報考。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在省級確定的考試安排表中選擇參加相應學科的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時間。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的學業(yè)水平等級性考試統(tǒng)一安排在高三年級下學期。
責任編輯:葉朝玉